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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

小微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规定
    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122号)规定,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,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含3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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