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税务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在辖区内企业就餐,特殊情况(在辖区外企业)须经领导批准方可用工作餐;
二、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以各种形式赠送的礼品、礼金和有价证券;
三、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;
四、税务检查人员执行公务,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派车接送,不准报销出租车费用;
五、不准利用职权向被检查单位压价购买商品、赊欠货款、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;
六、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帮办与公务无关的任何事项;
七、不准个人私自与被检查单位商谈检查事项和处理意见;
八、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、舞厅、夜总会、台球、保龄球、桑拿洗浴按摩等高消费娱乐活动;
九、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邀请的旅游、营业性鱼塘钓鱼、高尔夫球等娱乐活动;
十、不准为违反税法的纳税户开脱说情,不准以权谋私,索贿受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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